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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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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17-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7-080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1月至10月期间,累计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8,566.78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55,849.53万元(其中50,000.00万元公司已于2017年6月28日在《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政府产能置换补偿金的公告》中进行了披露),具体情况如下(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单列,100万元以下合并计入“其他”):

单位:元

■■

注:1.本公司及子公司所获得的政府补助与财税〔2015〕78号文件相关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具有可持续性。

2.本公司子公司所获得的政府补助与财税〔2007〕92号、国家税务总局〔2007〕67号文件相关的福利企业退税具有可持续性。

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的以上政府补助均系现金形式的补助。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3、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人民币40,008,020.75元,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为人民币45,659,764.50元,计入递延收益的金额为人民币58,495,306.00元。最终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政府补助的具体的会计处理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备查文件

1.政府补助依据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