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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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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

2017-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6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华科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3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228,798股,该次非公开发行已于2017年7月完成。公司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担任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广发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止。

目前,公司正在准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相关事宜。由于发行需要,公司聘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 担任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并于2017年11月22日与东兴证券签订了《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东兴证券持续督导期限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已与广发证券终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广发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东兴证券承接,东兴证券已委派孙在福先生、张广新先生负责具体督导工作。公司对广发证券及袁若宾先生、林义炳先生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3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孙在福先生:保荐代表人,金融学硕士,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洪汇新材、云南路桥、派克新材等首次公开发行项目;省广股份、亚太科技、当代明诚、加加食品等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省广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军工智能和傲拓科技新三板挂牌项目等。

张广新先生:保荐代表人,经济学博士,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烟台氨纶、华英农业、好当家、南方泵业等首次公开发行项目;精工钢构、齐星铁塔、华英农业、省广股份、沈阳机床、物产中大、加加食品、美盈森等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卧龙地产公开增发项目;威思顿新三板挂牌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