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4证券简称:鹏博士编号:临2017-109
债券代码:143143 债券简称:17鹏博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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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张光剑,副总经理周柳青,监事杨玉晶、孙莉斯,原董事任春晓,原常务副总经理吴少岩,原副总经理吕卫团、冯劲军、林磊、方锦华、吴祯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320.29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21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述人员因个人资金需求,本次拟减持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不超过567.04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3959%)。若实施本次减持,其今年累计减持股份均不超过其分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 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
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光剑先生、周柳青先生、杨玉晶女士、孙莉斯女士、任春晓女士、吴少岩先生、吕卫团先生、冯劲军先生、林磊先生、方锦华女士、吴祯女士《关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申请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姓名、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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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过去12个月内或最近一次减持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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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的股份来源:参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所得
2、拟减持数量:在符合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即减持不超过当年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25%),合计减持将不超过567.04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3959%),具体数量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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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5、价格区间: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上述股东作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
(二)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三)上述股东均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上述股东承诺: 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