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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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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17-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2017-046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牧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14,524,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91%。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中牧总公司计划自2017年6月9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8,596,000股中牧股份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2017年8月1日至11月20日,中牧总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中牧股份股票8,596,000股,占股份减持计划拟减持数量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该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牧总公司发来的《关于减持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股东有关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

(二)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截至本公告日,中牧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4,52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1%,持股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三)股东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的股份减持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目的:中牧总公司进行对外投资和补充流动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中牧总公司通过出资委托国都证券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增持的中牧股份股票;

3、减持数量:不超过8,596,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5、减持期间:于减持计划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中牧总公司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2017年8月1日至8月8日,中牧总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中牧股份股票4,298,000股,占股份减持计划拟减持数量的50%,占中牧股份总股本的1%。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发布的《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7年11月8日至11月20日,中牧总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中牧股份股票4,298,000股,占股份减持计划拟减持数量的50%,占中牧股份总股本的1%。其中包含中牧总公司通过出资委托国都证券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增持的中牧股份股票600,400股。

具体情况如下:

(二)股东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三)本次减持事项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大股东减持计划一致。

(四)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中牧总公司已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中牧总公司目前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仍持有公司股份214,52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1%,此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六)本次大股东减持计划已完成,在中牧总公司制定并告知公司新的减持计划之前,中牧总公司将暂停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中牧总公司《关于减持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