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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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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2017-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公告编号:临2017-047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媒体报道核心内容:控股孙公司浙江新赛科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赛科”)坐拥市场支配地位,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双鹤”或“公司”)拟转让其51%股权。

一、媒体报道简述

近日,公司关注到有媒体刊载《控股孙公司坐拥市场支配地位,华润双鹤拟转让其51%股权》一文,称北交所披露的一则公告显示,华润双鹤控股孙公司浙江新赛科51%股权拟被转让,本次股权转让交易被挂出的三个月前,浙江新赛科曾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收到国家发改委的行政处罚书。

二、澄清声明

现对上述报道内容澄清说明如下:

1、报道中所述浙江新赛科受到行政处罚一事,系国家发改委认定浙江新赛科滥用国内医药级异烟肼原料药市场支配地位,对浙江新赛科作出责令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违法行为及处以人民币28.9516万元罚款。公司已于2017年8月2日披露《关于控股孙公司浙江新赛科药业有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5),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有关股权转让情况说明

浙江新赛科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华润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公司,控股比例为82.52%。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浙江新赛科经审计的总资产20,416.83万元、净资产13,196.53万元;2016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3,568.26万元、净利润1,394.68万元;前述数据占华润双鹤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数据比例很小,约1%~3%左右。

上述股权转让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基于战略规划与方向确定而拟发生的正常经营业务。由于股权转让交易对象尚不确定,交易方案尚未明确,标的资产存在无法售出或无法全部售出的风险。目前,上述股权转让根据国有产权监管规定,处于向北京产权交易所申请预披露阶段。后续,公司将待本次股权转让方案确定后,严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内部相应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再行履行正式挂牌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与报道所述行政处罚无任何关联。

特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