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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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解除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部分股份重新质押的公告

2017-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17-099

债券简称:12山鹰债 债券代码:122181

债券简称:16山鹰债 债券代码:136369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解除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部分股份重新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吴丽萍女士、林文新先生的通知,吴丽萍女士和林文新先生解除了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进行了重新质押,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吴丽萍女士近日将其持有的原质押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0%)提前购回并解除质押。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12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 2016-080)。

林文新先生将其持有的原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8,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7%)提前购回并解除质押。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12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 2016-080)。

二、股份质押情况

上述股份解除质押后,吴丽萍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2.20%,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11月23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1月23日。日前,该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截止本公告日,吴丽萍女士共持有本公司122,414,516股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本次质押完成后,吴丽萍女士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00,0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1.6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0%。

林文新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1,91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6%,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8月22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8月22日。目前,该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截止本公告日,林文新先生共持有本公司64,112,666股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1%。本次质押完成后,林文新先生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61,91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6.5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6%。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