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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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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7-073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1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电话确认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11月23日上午9:00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斌全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周斌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充分协商,一致同意选举周斌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2017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2日。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协商,同意:

选举周斌全先生、袁国胜先生、蒋和体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周斌全先生为主任委员;其中蒋和体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选举程源伟先生、王志勇先生、韦永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程源伟先生为主任委员;其中程源伟先生、王志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选举蒋和体先生、程源伟先生、张建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蒋和体先生为主任委员。其中蒋和体先生、程源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选举王建新先生、王志勇先生、赵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王建新先生为主任委员;其中王建新先生、王志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赵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周斌全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2017年11月23日至2020日年11月22日。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韦永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周斌全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韦永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2017年11月23日至2020日年11月22日。

韦永生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23-72285806;

传真:023-72231475;

邮箱: weiys@flzc.com;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二渡村一组;

邮编:408006。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经理赵平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贺云川先生、袁国胜先生、兰云祥先生、吴晓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韦永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聘任陈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2017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2日。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班子成员2017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4日

附:新一届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周斌全先生,1963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涪陵区委委员,重庆市人大代表,中国调味品协会副会长、中国酱腌菜专委会会长、重庆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联合会副会长,涪陵榨菜协会会长;历任涪陵地委组织部干部科主任干事、政法委综治办主任、涪陵市政府流通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涪陵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2000年加入本公司,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2011年5月10日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周斌全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3,254,009股,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周斌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平先生,1966年生,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涪陵区人大常委;2005年1月-2007年4月在本公司任副总经理;2007年5月-2009年1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9年2月-2011年5月9日在本公司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2011年5月10日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赵平先生持有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730,258股,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赵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袁国胜先生,1979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8年加入公司,一直从事营销工作,先后担任过公司销售大区经理、市场部经理、市场总监、销售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14年6月13日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袁国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78,188股,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袁国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兰云祥先生,1976年生;大学学历;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省惠通食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3月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兰云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兰云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韦永生先生,1976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99年加入公司,一直从事财务工作,先后担任公司财务管理部科长、副经理、经理、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2014年6月13日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兼财务负责人,2016年7月28日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韦永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2,546股,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韦永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贺云川先生,1965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国际商务师;历任涪陵地区外贸茶厂/茶叶公司业务科科长、涪陵市外贸进出口公司办公室主任等职务;1998年加入本公司,曾任本公司技术员、生产企业副厂长、产品经理部副经理、产品经理部经理,2007年3月至2014年6月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贺云川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268,992股,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贺云川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晓容女士,1975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质量工程师;1998加入公司;先后从事营销、内审、生产管理工作;2010年3月至2014年1月先后任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民榨菜副厂长、厂长; 2014年1月至今任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龙榨菜厂厂长。

吴晓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晓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林先生,1963年生;中共党员,公司党委委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民榨菜厂厂长、涪陵塑料彩印厂厂长、供应管理部经理、华富榨菜厂厂长、生产管理部经理、白鹤梁榨菜厂厂长、原料与物资供应部经理。

陈林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16,450股,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7-074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3日上午10:30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1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电话确认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公司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大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充分协商,一致同意选举肖大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 2017年 11 月 23 日至 2020 年 11 月22 日。

肖大波先生,1965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涪陵地区财政局科研室副主任、区政府办公室二科科长;1998年加入本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历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公司第二、三届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肖大波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261,004股,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监事的任职资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肖大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