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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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签订崧泽高架西延伸工程2标(K1-K7)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2017-1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7-041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签订崧泽高架西延伸工程2标(K1-K7)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施工总承包合同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1,417,003,555元

●合同生效:自各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预计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构成重 大影响。

2017年9月29日,公司发布《浦东建设重大工程项目中标公告》,披露公司子公司上海浦兴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兴工程公司”)中标崧泽高架西延伸工程2标(K1-K7)项目(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编号为“临2017-034”的临时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0日-10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签署崧泽高架西延伸工程2标(K1-K7)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议案》,同意浦兴工程公司与立项单位上海市青浦区公路管理所及代建单位上海青浦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有关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编号为“临2017-035”的临时公告)。

近日,浦兴工程公司与立项单位上海市青浦区公路管理所、代建单位上海青浦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上述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工程名称:崧泽高架西延伸工程2标(K1-K7)项目

2、工程地点:崧泽大道(西起漕盈路,东至崧泽高架路G15立交以东收费站)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青发改投【2016】920号

4、工程内容:道路、桥梁、照明、雨污水排管、交通标志标线等道路附属设施。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本合同工程立项单位为上海市青浦区公路管理所,代建单位为上海青浦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

企业名称:上海青浦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干建平

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

住所:青浦区沪青平公路3841弄5号67宗地29幢二层I区298室

经营范围:公路建设工程施工,桥梁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市政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土石方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园林古建筑建设工程专业施工,从事建筑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企业管理。

股东: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主体

立项单位:上海市青浦区公路管理所

代建单位:上海青浦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上海浦兴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合同价款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1,417,003,555元。

(三)合同工期

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730天。

(四)付款方式

本工程预付款在施工合同签订并提交银行履约保函后28天内按中标金额的10%支付。工程进度款根据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审价完成后付至审价金额的85%,审计决算完成后付至决算金额的95%,缺陷责任期满后14天内付清余款。

(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违约责任

代建单位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费用和(或)延误工期的责任,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费用和(或)延误工期的责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合同的履行对项目建设期会计年度的公司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净利润等存在一定的影响;

(二)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合同存在一定的项目建设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