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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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出售公司所持控股子公司
衡阳怡农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的公告

2017-1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17-075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出售公司所持控股子公司

衡阳怡农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五丰”)拟通过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所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衡阳怡农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农公司”)60%股权,以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湖南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值为挂牌价格,最终出售价格取决于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所的成交价格。

●本次交易将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故交易对方尚不明确,暂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湖南省国资委的批准,尚需履行湖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

●本次交易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采取挂牌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受让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尚未确定,且挂牌交易能否成功出让尚不确定,因此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2013年7月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现金人民币1845万元增资衡阳怡农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怡农公司60%的股权。因国家环保法规政策的不断调整,根据目前新的环保要求、城市建设的规划以及周边关系等情况,怡农公司的猪舍所处地理位置已不适合开展规模化生猪养殖。

由于上述问题,怡农公司一直未能有效的开展经营产生效益,原有的改造计划亦处于停工状态。因此,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所持怡农公司60%的股权,以湖南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值为挂牌价格,最终出售价格取决于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所的成交价格。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股权转让相关事宜。

由于本次出售方式为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受让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本次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并确定交易对方后,公司将及时履行董事会等内部审批程序,并对外披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

如本次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届时将继续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履行相应的程序。

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出售公司控股子公司衡阳怡农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公开挂牌出售公司控股子公司怡农公司60%股权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开挂牌出售公司控股子公司衡阳怡农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决策程序的规定,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交易将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故交易对方尚不明确,暂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湖南省国资委的批准,尚需履行湖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衡阳怡农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衡阳县西渡镇(国营衡阳县实验林果场内)

法定代表人:周森林

注册资本: 叁仟零柒拾伍万元整

成立时间:2006年04月20日

经营范围:生猪饲养及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涉及后置审批的须审批后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怡农公司注册资本3,075万元,其中:新五丰出资额为人民币1,845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的60%;柳定波出资额为人民币492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的16%;刘爱国出资额为人民币369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的12%;王振兵出资额为人民币369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的12%。

公司出售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017年9月30日,怡农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255.78万元,负债总额34.66万元,净资产2,221.12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77.98万元。

三、出售股权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出售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其他事项。

四、出售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如本次出售股权交易成功,有利于完善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如本次出售怡农公司60%股权后,公司不再持有怡农公司股权,怡农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存在为怡农公司提供担保、委托怡农公司理财的情况,亦不存在怡农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