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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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7-1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17-068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主要内容: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庆炎先生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高于10,000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7年11月24日,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孙庆炎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庆炎先生。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庆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1%,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公司股东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股份52.41%,合计控制公司股份54.22%,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计划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 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高于10,000万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增持。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