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79 证券简称:会稽山 公告编号:2017-057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1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杨绍路2579号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金建顺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翁桂珍女士、许江先生、独立董事陈三联先生等3人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金雪泉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2.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2.02: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2.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2.04: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2.05: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2.0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2.07: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2.0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2.0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2.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2.11: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 议案2.12: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 议案2.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 议案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 议案2.15: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 议案2.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8、 议案2.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9、 议案2.18: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 议案2.19:评级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 议案2.20: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2、 议案2.21: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方案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3、 议案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4、 议案4: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5、 议案5:关于收购咸亨股份并签署《关于绍兴咸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6、 议案6: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7、 议案7: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8、 议案8: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9、 议案9: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 议案10: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1、 议案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的议案1、2(2.01-2.21)、3、5、11均为特别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为非关联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张帆影、郑上俊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