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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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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1     证券简称:广电网络   编号:临2017-048号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1月22日,公司以书面方式通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7年11月24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分别是晏兆祥先生、杜金科先生、谢林平先生、冯忠义先生、王立强先生、聂丽洁女士、员玉玲女士、郝士锋先生。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7-049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陕西广电华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参与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并投资首期基金的议案》。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同意子公司陕西广电华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广电华通”)出资20万元参与设立陕西青年企业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占2%股权。并由该基金管理公司以普通合伙人身份发起设立陕西青年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广电华通以“管理公司股东+基金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出资180万元投资首期基金,占4.5%份额。

特此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31     证券简称:广电网络 编号:临2017-049号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1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按照“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的要求,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第一条原为: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现修订为: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二、《公司章程》第七章之后新增第八章党建工作,其后序号顺延。

第八章 党建工作

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和中国共产党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公司纪委在公司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党委、纪委按照上级党组织批准的职数设置,选举产生。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各级分支机构设立各级基层党组织,实现党组织和党员全覆盖。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设立党委、纪委专门工作部门,设立党委的分支机构根据需要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各级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党委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各级纪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公司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本项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