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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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
公 告

2017-1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90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将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20,500,000股股票予以解除质押,质押解除日期为2017年11月22日,相关质押解除手续已办理完毕。此次解除质押的20,5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3%。截至本公告日,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517,531,28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95%。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计质押的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共计452,264,097股,占其持股总数比例为87.3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05%。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91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7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33,000,000股质押给徐州铜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7年11月23日,质押期限为一年,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此次质押的33,0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7%。截至本公告日,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517,531,28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95%。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计质押的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共计485,264,097股,占其持股总数比例为93.7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02%。

二、股份质押的目的

本次股票质押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

三、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本次质押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92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本公司控股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自2017年11月24日起12个月内,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比例不低于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1672万股)、且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3344万股)。

相关风险提示: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名称: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控股股东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等

截至2017年11月23日,控股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17,531,283股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95%。截至2017年11月24日,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520,708,583股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1.14%,增持3,177,300股股票。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 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拟增持股份的比例不低于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1672 万股)、且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3344万股)。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计划自2017 年11月24日起12个月内(即自2017 年11月24日起至2018年12月23日)。

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一)增持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上述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二)本次增持计划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中对公司股东每12个月内增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的规定。

(三)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人后续增持公司股票的相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93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票3,17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9%,并拟自本次增持之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择机增持公司股票,增持数量(含本次已增持部分)不低于1,672万股,不超过3,344万股。

风险提示: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增持人资金未能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2017年11月24日,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维集团”)通知,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维维集团。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维维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17,531,2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5%。

3、本次增持情况: 2017 年11 月24 日,维维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3,177,300股,增持金额为14,228,536.88 元人民币,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9%。本次增持后,维维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520,708,5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4%。

4、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增持。

5、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维维集团自有资金。

二、后续增持计划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2、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维维集团。

3、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 股股份。

4、增持股份的数量:(含本次已增持部分)不低于1,672万股,不超过3,344万股。

5、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6、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之日起12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7、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维维集团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增持人资金未能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维维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上述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东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