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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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7-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17-009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6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授权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在授权期内和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的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17年12月12日下午14:30在云南省昆明洲际酒店朝云厅(昆明市西山区滇池度假区怡景路5号)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7-01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17-010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6日下午14:00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公告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授权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在授权期内和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的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17-011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500.00万元,在可用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资金来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

●购买理财产品期限: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00号文核准,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理药业”)于2017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45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和其他发行费用5,200.0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6,249.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9月1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17KMA20214号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购买理财产品的种类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

3、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公司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4、购买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5、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实施方式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7、购买理财产品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大理药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理财产品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地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授权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在授权期内和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的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前提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且确保募集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大理药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大理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大理药业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大理药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事项尚需大理药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17-012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2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2月12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洲际酒店朝云厅(昆明市西山区滇池度假区怡景路5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2月12日

至2017年12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于2017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者还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17年12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在会议开始前由律师现场确认股东身份后出席股东大会)。

(三) 登记地点(信函地址):云南省大理市下关环城西路118号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671000)

(四) 登记邮箱:dongban@daliyaoye.cn

(五) 登记传真:0872-8880055

(六) 联系电话:0872-8880055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本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本次大会上不发礼品及补贴。

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2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