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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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7-115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2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27日-2017年11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下午15:00-2017年11月27日下午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9楼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常务副董事长伍跃时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59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37,663,5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2.801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9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49,778,8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883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50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87,884,7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2.9172%。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537,663,5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0,428,9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证券代码:000998 公告编号:2017-116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股东湖南新大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新股份)函告,获悉新大新股份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注:上述质押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1月29日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88)。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大新股份持有公司144,384,310股,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18,420,175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1,256,194,674股的11.49%、9.43%。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