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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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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2017-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23 股票简称:*ST柳化

债券代码:122133 债券简称:柳债暂停公告编号:2017-096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涉诉的金额:本金人民币12400万元,根据相关诉讼文书,还包括逾期付款利息、罚息等约2,060,839.05元等。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2017年11月27日,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告一”)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中院”)送达的传票、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向广东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偿还厦门国际贷款本金12400万元,并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2,060,839.05元,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被告二”或“柳化集团”)、湖南中成化工有限公司(下简称“被告三”或“湖南中成”)、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下简称“被告四”或“柳化控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将本次涉诉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表

二、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厦门国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被告方:被告一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三湖南中成化工有限公司、被告四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2、起诉状概要

原告与被告一于2016年10月8日签订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下称“借款合同”),贷款总金额为134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10月8日起至2017年7月8日止。期间,原告与被告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由被告二以其名下的三宗工业用地为被告一的13400万元借款债务提供抵押担保;与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分别签订了《保证合同》,由告二、被告三、被告四对被告一的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同签订后,原告向被告一发放了13400万元贷款,在合同期限内,被告一陆续归还了贷款本金1000万元及截至2017年7月7日的贷款利息。2017年7月5日,原告与四被告签订了《展期合同》,约定原借款合同期限展期至2018年4月6日到期。现因被告一拖欠了展期期间部分贷款利息,根据《展期合同》的约定,原告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为此,原告于2017年10月9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3、原告方诉讼请求

(1)判令原告与被告一于2016年10月8日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以及2017年7月5日签订的《展期合同》自2017年9月21日起解除;

(2)判令被告一立即偿还原告贷款本金12400万元;

(3)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借款合同项下截止2017年9月20日止的正常利息1,697,522.05元,以及自2017年9月21日起至实际还清贷款本息之日止的所有利息(以逾期本金人民币12400万元为基数,固定利率7%计收,每季末月21日计收)、逾期罚息(以逾期本金人民币12400万元为基数,固定利率3.5%计收,每季末月21日计收)、复利(以累计逾期利息、罚息、复利为基数,固定利率3.5%计收,每季末月最后一日计收),暂计至2017年9月30日,复利1650.30元,利息241,111.10元,罚息120,555.60元,合计363,317.00元;

(4)处置被告提供的抵押物,原告依法处分的抵押物的所得价款有优先受偿权;

(5)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判令各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

4、案件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四、公司累计诉讼(仲裁)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被起诉案件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46,713.91万元(仅为本金,不含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等费用),公司提起诉讼案件涉及的诉讼金额合计为11,024.13万元(仅为本金,不含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等费用),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本金合计为人民币57,738.04万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2,450.87万元)绝对值的2355.82%。

1、 公司被起诉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被起诉案件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46713.91万元(仅为本金,不含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等费用)。

2、公司提起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提起诉讼案件涉及的诉讼金额合计为11,024.13万元(仅为本金,不含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等费用)。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对上述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