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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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公告编号:2017-059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11月28日,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通讯”)第四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分别于2017年11月2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季翔先生、吴永平先生、曾庆生先生、耿利航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请李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更换董事会秘书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整、期限为壹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币种、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敞口额度贰亿伍仟万元为信用授信,非敞口额度壹亿伍仟万元授信由公司提供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担保。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何美琴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与文科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与文科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公告编号:2017-060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通讯”)董事会于2017年11月28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永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吴永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永平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吴永平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吴永平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请李玮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玮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李玮先生联系电话:0755-27521988,86185752;联系传真:0755-26030222-3000;联系邮箱:liwei2@sunseagroup.com;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观盛四路日海工业园研发楼。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

附:李玮先生简历

李玮 先生:1980年生,经济学硕士。李玮先生历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机构销售部高级经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交易部执行总经理,上海博流昀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李玮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李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玮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公告编号:2017-061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文科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通讯”)拟与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科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以持有的部分专利权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整,融资期限为3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4年7月25日。

(三)法定代表人:蓝陶勇。

(四)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五)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金航中路1号院2号楼711室(天竺综合保税区-031)。

(六)注册资本:219,000万元。

(七)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以药品食品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项目为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三、 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承租人: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出租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三)租赁标的:公司名下部分专利权。

(四)租赁模式:售后回租。

(四)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五)租赁期限:3年。

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事项的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保证金、留购价款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进行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何美琴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签署相关协议并办理融资租赁相关手续。

四、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文科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的专利权的正常使用,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回购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备查文件

日海通讯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