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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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交所重组问询函及关注函
暨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7-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编号:2017-100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交所重组问询函及关注函

暨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公网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北京益虹医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拟分别将所持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东海虹”)25%和30%的股权以协议价格人民币 7,639.25 万元及人民币 9,167.1万元,共计人民币 16,806.35 万元转让给自然人王忠勇。公司及海南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拟分别将所持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中心”)48.9956%及51.0044%的股权以协议价格合计人民币1元转让给自然人王忠勇。

公司于2017年11月9日召开的董事会九届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议案,并于2017年1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需对本次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查。公司已于11月17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23号)及《关于对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147号),要求公司在11月24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公司于11月28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26号)。要求公司在11月29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

公司自收到上述问询函及关注函后,积极组织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对问询函中的问题准备回复工作。鉴于问询函及关注函回复涉及的相关数据及事项需进一步核实和完善,为做好回复工作,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及关注函,待完成回复并补充披露相关信息后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