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43 证券简称:航天动力 公告编号:临2017-044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1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安高新产业开发区锦业路78号航天动力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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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利民先生主持,会议由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周志军先生、宫蒲玲女士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6人,监事王林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崔积堂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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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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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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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2项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获得了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斌律师、晏国哲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