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7-109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收到持有公司19.88%股份的周世平先生提出的《关于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增加《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信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公司就上述事项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3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于2017年11月30日在南通市港闸区江海大道817号江海佳苑19幢1801室 (江海财富大厦A1801)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世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信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计划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开展智能投顾业务测试等风险投资,助推公司经营,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故公司计划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信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包括将风险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内,在任一时点用于证券投资的金额折合人民币合计不得超过1,800万元,在额度范围内,用于风险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有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证券投资具体事宜,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确定具体投资品种和投资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信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1)。
二、《关于增加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对于涉及证券投资事项,需要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故现董事会将议案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信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提交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信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公告编号:2017-110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7年12月11日下午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收到持有公司19.88%股份的周世平先生提出的《关于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增加《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信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2017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信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并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信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1)。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并相应调整提案编码外,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不变。现将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披露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7年12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10日—2017年12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0日下午15:00至2017年12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2月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会议地点:南通市港闸区江海大道817号江海佳苑19幢1801室(江海财富大厦A1801)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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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议案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2017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临时提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5日、2017年12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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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7年12月7日-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1006号益田创新科技园19栋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参加会议时提供原件。
4、联系人:钟科、骆丹丹
电话:0755-82730065
传真:0755-82730281
邮编:518048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会议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17”,投票简称为“三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0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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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1、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同意、反对、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者,视为无效委托;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委托人签字(盖章):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7-111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圳信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11月30号,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信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独立董事针对上述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上述事项做如下公告:
一、风险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将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开展智能投顾业务测试等风险投资。
2、投资额度:包括将风险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内,在任一时点用于证券投资的金额折合人民币合计不得超过 1,800 万元,在额度范围内,用于风险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方向: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产业上下游或相关行业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在证券交易所进行新股配售或者申购、公开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股权)认购、证券(含股票、基金、债券等)二级市场交易等。
4、投资期限:自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有效。
5、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证券投资具体事宜,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确定具体投资品种和投资金额。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信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风险投资的决策与管理程序
1、公司董事长为风险投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2、公司风控部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调研、洽谈、评估、执行等具体事宜。证券事务部负责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财务部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保证金进行管理;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要求进行风险投资操作,依法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与投资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的风险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有效增值。同时,公司将分析市场环境和行情,适时调整投资策略和规模,严格规避市场风险,在有效保障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实现投资收益。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开展智能投顾业务测试等风险投资,助推公司经营,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收益水平、增强盈利能力。公司承诺:本次进行风险投资实施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在保证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1,8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其计划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开展智能投顾业务测试等风险投资的事项,能够助推公司经营,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公司已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投资风险可控,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六、本次风险投资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日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30日召开,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这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在保证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1,8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其计划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开展智能投顾业务测试等风险投资的事项,能够助推公司经营,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公司已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投资风险可控,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沈维涛叶兰昌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