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17-037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3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18.63元,共计募集资金1117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62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额为1041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3月24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23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和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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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9636301040015251)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浙商证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签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