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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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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7-39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29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7年12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许君如、李小波、栾汉忠、申书龙、杨砚琪、郑泰安、李越冬、辜明安董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栾汉忠董事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于 2017 年 12月25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通知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公告编号:2017-40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由倍特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期货)现有股东对倍特期货进行同比例现金增资,其中公司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倍特投资)对倍特期货增资金额8,976万元(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对倍特期货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由于倍特投资目前不具备充足的现金增资能力,为完成对倍特期货的增资,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先以7,716万元的现金对倍特投资增资。

本次公司对倍特投资增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本次公司对倍特投资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公司对倍特投资增资事项无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倍特投资股东会同意。

本次公司对倍特投资增资事项需以倍特期货股东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对前述倍特期货增资事项的批准为实施前提,如未获前述批准,则本次公司对倍特投资增资事项将不再实施。

二、倍特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注册地:成都市高新区标准厂房

(三)法定代表人:栾汉忠

(四)注册资本:11,047.8万元

(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09253435G

(六)主要业务: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

(七)主要股东:

单位:元

(八)成立时间:1997年12月18日

(九)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十)倍特投资是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三、公司对倍特投资的增资方案概述

(一)本公司与倍特投资其他股东按原出资比例对倍特投资增资,如除本公司外的倍特投资股东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本公司不认缴其所放弃认缴的新增出资额,即只由本公司按在倍特投资的原出资比例单独对倍特投资增资。

(二)本公司对倍特投资新增出资额7,716万元(每 1 元新增出资额的价格为人民币 1 元),以现金方式认缴。

(三)如除本公司外的倍特投资股东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并由本公司按上述方案完成对倍特投资增资后,倍特投资的注册资本将由11,047.80万元增至18,763.80万元。

四、增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将进一步增强倍特投资的资本实力,以达到对倍特期货增资的目的,使倍特期货具备拓展业务领域的资质条件,为倍特期货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做大做强奠定坚实基础,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有积极影响。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公告编号:2017-41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董事会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证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25日下午2: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4日15:00至2017年12月25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8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对倍特期货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关于对倍特期货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传真登记、信函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请注明“高新发展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字样并致电028-85184100予以确认)。

股东办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均须提供原件):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17年12月20日和12月21日9:30至16:30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5130316 (028)85184100

传真:(028)85184099

联系人:邱磊、叶超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28。

2、投票简称:“高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投票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对于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盖法人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为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