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1月份经营简报
证券代码:601155证券简称:新城控股编号:2017-116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1月份经营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披露信息所有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月度及季度经营数据与定期报告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
一、公司2017年11月份经营情况
11月份公司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161.31亿元,销售面积约123.80万平方米,(包含合营项目合同销售金额29.55亿元及销售面积18.41万平方米)。
1-11月累计合同销售金额约1,052.9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5.10%,累计销售面积约771.78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44.54%(包含合营项目1-11月累计合同销售金额277.22亿元及累计销售面积144.65万平方米)。
二、公司近期新增土地情况
1、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陕西省汉中市编号为20113101号、20113202号地块。该地块位于汉中市滨江新区市沙沿路西侧,出让面积为71,268.2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容积率为商业用地〈1.6、住宅用地〈2.8。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16,035.36万元。
2、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浙江省金华市华金街4号地块。该地块位于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华金街东侧、一号路南侧,出让面积为77,464.85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8—2.3。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59,415.54万元。
3、公司通过合作方式取得浙江省绍兴市国土告字[2017]8号袍江新区洋泾湖22号地块。该地块位于绍兴市袍江新区,东至越英路、南至安城路、西至越秀路、北至群贤路,出让面积为198,256.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兼容商业用地,容积率为2.0—2.2。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49%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84,280.00万元。
4、公司通过合作方式取得浙江省湖州市姚家田单元ZX-05-01-04-1号地块。该地块位于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朱湾村姚家田单元,东临珍贝路、南临康泰路、西临栖梧路、北临长安路,出让面积为55,672.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6。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33%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7,260.00万元。
5、公司通过合作方式取得江苏省南京市2017G49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南京市六合区,东至经八路、南至纬二路、西至支十三路、北至现状,出让面积为14,337.68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容积率为1.6。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25%权益,需支付2,700.00万元。
由于项目开发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目前披露的权益比例,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