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7-110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2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2月1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在2017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7-11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行审议程序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履行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在2017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5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7-111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2017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
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调整担保额度的依据
鉴于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光明地产”)2017年度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趋势,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会【201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28日、2017年8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 2017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核定了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担保额度定为人民币151.3509亿元,担保额度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并列出了担保人与被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明细,其中包含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农房集团”)为农工商房地产(集团)绍兴置业有限公司(下称“绍兴置业”)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130000万元,农房集团为农工商房地产集团舟山置业有限公司(下称“舟山置业”)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2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17年8月1日、2017年8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037)、(临2017-040)、(临2017-053)。
公司于2017年9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2017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2017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适度调整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的担保额度。本次调整后,农房集团为光明房地产集团上海汇晟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73915万元;农房集团为山东菏泽平土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8185万元;农房集团为南宁国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9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2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074)、(临 2017-075)。
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2017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2017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适度调整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的担保额度。本次调整后,农房集团为光明房地产集团上海汇晟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915万元;农房集团为农工商房地产集团上海汇松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3000万元;光明地产为上海北茂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1月1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101)、(临 2017-103)。
二、本次调整担保额度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2017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适度调整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的担保额度,调整情况如下:
(一)原农房集团为绍兴置业提供担保,原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30000万元。本次调整减少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调整后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5000万元。
(二)原农房集团为舟山置业提供担保,原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5000万元。本次调整增加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调整后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
上述调整事项(一)、(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有效。
本次调整后,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总额不变。
三、本次调整担保额度后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明细情况
2017年度被担保人总数33家。 (单位、币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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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调整涉及的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币种:人民币)
1、农工商房地产(集团)绍兴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5号展示中心;法人代表:郭志清;
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业务;物业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项目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 127,579.24万元,负债总额为 118,123.2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78,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40,123.22万元,资产净额为9,456.02万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543.98万元,负债率为 92.59%,投资比例为94.00%。
2、农工商房地产集团舟山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合兴路中昌国际大厦 1209 室;法人
代表:张军;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租赁、城市基础设施建
设、市政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房屋建筑工程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27,929.19万元,负债总额为118,713.6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5,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13,713.65万元,资产净额为9,215.54万元;营业收入为68,851.43万元,净利润为563.91万元,负债率为92.80%,投资比例为93.00%。
五、本次调整经审议的程序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2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2月1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在2017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独立董事履行审议程序
本公司独立董事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在2017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情况,并作出如下专项独立意见:
经查验,公司本次在2017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对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进行调整后,仍然确保公司发生所有担保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与控股子公司及下属企业,担保额度在公司可控范围内,并且具体发生担保时,担保人为子公司的,必须是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被担保人必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的,均承诺提供反担保。公司对下属企业的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合理利用所需要,公司对其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和其他重大经营决策均有内部控制制度予以保证,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文件精神履行了法定的审批程序。本次审议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