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7-077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在龙先生函告,获悉朱在龙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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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票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 2017年11月30日。
2、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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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票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 2017年12月4日。
朱在龙先生质押上述股份的有关事项,投资者可查阅公司于2015年12月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东质押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52。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在龙先生共持有公司178,200,000股,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15.79%。本次部份股权质押、解除质押后,朱在龙先生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69,0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8.72%,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的6.11%
4、朱在龙先生承诺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等风险,朱在龙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