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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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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17-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7-065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通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发生变化,经核实,此次变动系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划转而形成。

2、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司法划转涉及案件已执行完毕,广厦建设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因该案件继续被划转的风险。

3、广厦建设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存在质押、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形,如果未得到妥善处理,或者未来有新的案件发生,仍有可能造成其持有的股权发生变动。

一、本次股权变动情况

2017年12月4日,公司通过中登公司系统查询后得知,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厦建设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5,063,290股。经广厦建设核实并书面告知,上述5,063,290股无限售流通股于12月1日被执行司法划转,具体原因如下:

广厦建设下属嘉兴分公司在承建项目中与主材供应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于业主方未能按约支付工程款,导致广厦建设嘉兴分公司材料款支付违约。原告方向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厦建设持有公司65,255,6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于2016年7月27日被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申请轮候冻结,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股权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4)。2017年12月1日,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于对广厦建设持有的本公司5,063,290股无限售流通股进行了司法划转。

本次司法划转完成后,上述案件已执行完毕,广厦建设所持本公司股权不存在因该案件继续被划转的风险。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变动前,广厦建设持有公司57,160,519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6%;本次股权变动后,广厦建设持有公司52,097,229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8%,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截止本公告日,广厦建设被质押(被冻结)股份为52,097,229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其中质押20,000,000股,冻结32,097,229股,轮候冻结52,097,229股。

经向广厦建设了解,上述冻结均系其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建设项目材料款诉讼案件所形成,目前广厦建设正在积极与各原诉方进行沟通,力争达成和解,尽快解除相关司法冻结。

广厦建设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广厦控股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26,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3%,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变动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广厦建设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存在质押、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形,如果未得到妥善处理,仍有可能造成其持有的股权发生变动。

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广厦建设所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