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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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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实施重组的公告

2017-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亿阳信通公告编号:临2017-070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实施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2月7日,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的通知函,称亿阳集团为保护各债权人的利益,尽快实现债务兑付,已与华融华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华侨”)展开深度合作,以期借助华融华侨作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专注于不良资产、困难企业并购重组及股权投资公司的各项优势,实现公司整体重组,并已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亿阳集团已与华融华侨就以下主要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1、亿阳集团与华融华侨将一起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开展对亿阳集团的重组工作。联合工作小组将由亿阳集团牵头,华融华侨通过发挥自身在困境企业风险化解及投融资领域的优势,积极推动亿阳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的风险化解工作,共同维护亿阳集团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

2、在联合工作期间,华融华侨将对亿阳集团实施尽职调查,联合工作小组将出具整体重组方案,参与与亿阳集团债权人的沟通谈判工作,并加强与相关地方政府及法院的沟通,为亿阳集团重组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为支持亿阳集团重组工作,华融华侨有意愿在合作期间为亿阳集团提供投融资服务;

4、《合作框架协议》为亿阳集团与华融华侨达成的意向性协定,是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后,双方将就具体合作进行进一步协商。在开展具体合作时,应本着友好协商、互利共嬴的原则另行签订具体合同,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具体合同为准。

5、亿阳集团与华融华侨合作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因不可抗力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致使《合作框架协议》不能履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终止本协议,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详见亿阳集团2017年12月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实施重组的公告》。

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亿阳信通公告编号:临2017-071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可能面临终止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9月26日起停牌。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发布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暨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继续推进相关事项。

2017年1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黑调查字[2017]26号)。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其中第三款规定:“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但是,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的行为已经终止满3年,交易方案有助于消除该行为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且不影响对相关行为人追究责任的除外。”

公司目前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因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面临法律障碍,有终止的可能。

公司不晚于2017年12月13日将会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是否继续筹划购买资产相关事项,并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