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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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进展公告

2017-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17-044

债券代码:143366 债券简称:17环能0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潞安集团”)于2017年12月7日和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335.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自2017年10月13日披露增持计划起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控股股东潞安集团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87.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13%。

●风险提示: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潞安集团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潞安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835,446,51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1.36%。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17年10月13日,公司披露了《临2017-038潞安环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对潞安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进行了详细说明。具体内容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17年12月8日,公司收到潞安集团关于股份增持的通知,潞安集团于2017年12月7日和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竞价买入335.29万股,本次增持后,潞安集团累计持有公司股份1,838,799,4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47%。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潞安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潞安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