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
公 告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7-080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 鄂证调查字 201702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已于2017年9月1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告》(编号:2017-05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1.11.3条的规定,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须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说明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和提示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公司已分别于2017年10月11日 、2017年11月1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编号:2017-064)、《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编号:2017-077)。
截至目前,上述立案调查仍在进行过程中,公司尚未收到相关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3.2.1 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如公司所涉及立案调查事项最终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公司股票将不会因此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7-081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
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2015年2月6日、2015 年5 月 6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共赢1 号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共赢 1 号集合计划”)进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2月7日、2015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 前 6 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一)存续期
1、2015年6月12日,共赢 1 号集合计划成立。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原为 24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日或“共赢 1 号集合计划”成立之日(孰后原则)起算,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原存续期自2015 年 6 月12日至 2017 年 6月 11日。
3、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运营情况,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2017年4月8日召开)审议通过,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2017年4月10日召开)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一年,即存续期延长至2018年6月11日。在存续期内,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于 2017年 4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及《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
(二)股票来源及股票数量
1、2015 年 6月 15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完成股票购买(购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孟凡博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购买均价 26.7 元/股,购买数量 363 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555,880,000股的0.6530%,占公司现时总股本564,669,722股的0.6429%(注:公司股本变动系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所致)。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自2015年6月16日起 12 个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已于2016年6月15日届满。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13.5万股,占公司现时总股本564,669,722股的0.0239%。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1、资产管理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继续择机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出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 13.5万股。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当共赢 1 号集合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应自终止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