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快捷快递有限公司投资
进展暨获得股份补偿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ST三泰 公告编号:2017-154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快捷快递有限公司投资
进展暨获得股份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投资快捷快递基本情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同意公司按照投前25亿估值,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亿元对快捷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捷快递”)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取得快捷快递3.85% 的股权,快捷快递成为公司参股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快捷快递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11)。
公司于2017年8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同意快捷快递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引入战略投资者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快递”),申通快递按照投前12亿估值,向快捷快递增资1.33亿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取得快捷快递10%的股权。公司持有快捷快递股权比例由3.85%下降为3.46%。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快捷快递有限公司投资进展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8)。
二、 本次获得股份补偿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与快捷快递及其创始人股东(以下亦称“乙方”,包括乙方之一吴传龙、乙方之二章建荣、乙方之三杨建兴、乙方之四卢特威、乙方之五于水、乙方之六徐木根)签署的《关于快捷快递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因申通快递增资价格低于公司增资价格,快捷快递本次融资触发了《关于快捷快递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中反稀释条款的相关约定,公司在保证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与快捷快递创始人股东签署了《〈关于快捷快递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根据《补充协议》,快捷快递创始人股东承诺在2017年12月1日前促使快捷快递完成下一轮融资,且融资投前估值不得低于27.33亿元,融资股权比例不低于5%。截至2017年12月1日快捷快递未能完成前述承诺内容,则公司有权按照最近一轮融资股权比例不低于5%的融资估值重新确定本次融资后公司的股权比例,并由快捷快递创始人股东各方按其持有的快捷快递股权比例向公司无偿转让相应的股权。无偿受让的股权比例计算公式:
公司受让的股权比例=公司投资金额/当次触发行为之融资投后估值-公司原持有的股权比例。
根据以上公式计算得知,公司本次无偿受让的股权比例=1/(12+1.33)*100%-3.46%=4.04%。
鉴于快捷快递创始人股东已确认无法完成前述《补充协议》约定的承诺,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与快捷快递创始人股东及快捷快递签署了《关于快捷快递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如下:
1、 各方同意,乙方无法完成《补充协议》约定之“在2017年12月1日前促使快捷快递完成下一轮融资,且融资投前估值不得低于27.33亿元,融资股权比例不低于5%”的承诺,触发《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之反稀释条款,乙方以无偿转让快捷快递股权的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
2、 按照《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乙方进行股权补偿的具体方式如下:乙方一向公司无偿转让快捷快递2.55%的股权(计注册资本177.7056万元),乙方二向公司无偿转让快捷快递0.48%的股权(计注册资本33.8487万元),乙方三向公司无偿转让快捷快递0.32%的股权(计注册资本22.5658万元),乙方四向公司无偿转让快捷快递0.32%的股权(计注册资本22.5658万元),乙方五向公司无偿转让快捷快递0.20%的股权(计注册资本14.1036万元),乙方六向公司无偿转让快捷快递0.16%的股权(计注册资本11.2829万元)。
3、 本次股份补偿前后,公司持有快捷快递的股份比例由3.46%变为7.5%,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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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创始人股东吴传龙、章建荣、杨建兴、卢特威、于水、徐木根无偿转让给公司的股份比例之和与公司受让股份比例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公司持股占比最终以股份补偿后的实际占比为准。
4、 《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50日内,快捷快递及创始人股东应配合公司按照《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向工商部门提交申请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材料,并于《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60日内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 本次获得股份补偿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补充协议》主张反稀释权利,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公司获得快捷快递创始人股东的股份补偿后,公司持有的快捷快递股权比例将由3.46%变为7.5%。同时,借助快捷快递的资源优势,有利于促进公司重要联营公司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充分发挥协同效应,进而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ST三泰 公告编号:2017-155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资产购买事项,标的资产为社区生活服务相关行业企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三泰,股票代码:002312)已于2017年11月13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13日、2017年1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和《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45、2017-147)。经确认,本次筹划中的资产购买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2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25日、2017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和《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50、2017-15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