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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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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2017-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4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日披露了公司董事(已离职)毛志国先生、监事(已离职)陈春莲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公司董事毛志国先生(已离职)、监事(已离职)陈春莲女士拟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毛志国先生、陈春莲女士的减持期间已过半。其中,毛志国先生已减持1,410,000股,陈春莲女士已减持239,000股。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7年11月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公司董事(已离职)毛志国先生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5,92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公司监事(已离职)陈春莲女士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33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计划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毛志国先生、陈春莲女士的减持期间已过半。其中毛志国先生已减持1,410,000股,陈春莲女士已减持239,000股。具体情况见下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主体的持股情况见下表:

注: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

(三)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