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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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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暨持有本公司股票达10%的公告

2017-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ST山水 编号:临2017--081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暨持有本公司股票达10%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森特派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特派斯”)为公司第三大股东,2017年1月13日承诺未来12个月内将增持本公司股份不少于250,000股。

2017年12月12日,公司接到森特派斯通知,其于2017年9月11日—2017年12月12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取得本公司股份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其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现森特派斯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0,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为:南京森特派斯投资有限公司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的股份数量、比例:本次增持前,森特派斯持有本公司股份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8%。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为完成增持股份承诺。

(二)增持计划:森特派斯为公司第三大股东,2017年1月13日承诺未来12个月内将增持本公司股份不少于250,000股。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和结果

今日,公司接到森特派斯通知,其于2017年9月11日—2017年12月12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取得本公司股份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其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现森特派斯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0,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

上述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森特派斯后续安排

完成上述增持承诺后,森特派斯不会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山水

证券代码:60023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南京森特派斯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24号

通讯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129-3号南京理工大学国家科技园A2栋817室

股份变动性质:二级市场买受股票引起的持股比例增加

签署日期:2017年12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山水”)拥有权益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ST山水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说明:本报告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南京森特派斯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24号

法定代表人:张浩玮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2MA1MCQDX8C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5-12-14 至 2045-12-13

主要股东:张浩玮

通讯方式: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129-3号南京理工大学国家科技园A2栋817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董事为张浩玮先生,其简历如下:

张浩玮,男,身份证号140106******151835,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地南京,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2015年12月至今任森特派斯执行董事。

三、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此次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取得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50000股股票,主要为了完成增持承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会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2000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88%。

本次权益变动由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取得上市公司25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1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ST山水2025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7年9月11日 ~ 2017年12月12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均价15.71元/股买受ST山水250000股股份,占ST山水总股本的0.1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ST山水股票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买卖ST山水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12月12日买受股票的交割单。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ST山水。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森特派斯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浩玮

2017年12月12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森特派斯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浩玮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