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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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124

H股代码:0223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债券代码:122242、122243、122352 债券简称:12广汽01/ 02/03

113009、191009 广汽转债、广汽转股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2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22次会议于 2017 年12 月12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议案》。

1、截止2017年12月11日第2次公示期结束,公司未收到个人、企业针对公示名单中具体人员资格存有异议的反馈信息;

2、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公示程序,激励对象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符合《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作为本次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