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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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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7-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300647 股票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17-088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12月15日15:00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17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83),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2月15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4日下午15:00—2017年12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7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12月7日(星期四)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城4栋B座7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杜建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张魁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叶伟欣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张正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李光耀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寇凤英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窦林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吴小员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宫兆辉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3.01 选举刘虎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帅维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第1~3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监事2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7 年11月30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17年12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城1栋B座1304室,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1356。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联系人:戴永祥、王军

4、联系电话:0755-89890019

5、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城1栋B座1304室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传真:0755-89890117

7、邮编:518172

七、备查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5647”;投票简称:“超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12月14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