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2017-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17-005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侯军呈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工商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上市的情况,同时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授权人士具体办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至2017年11月2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217,355,669.48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7]8433号《鉴证报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17,355,669.48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提请授权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于2017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11)。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及上网文件

(一)《第一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17-006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裴竹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次资金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17-007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

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工商登记的议案》。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注册资本由15,000万元增加至20,000万元,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情况,同时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现对《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如下: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05证券简称:珀莱雅公告编号:2017-008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17,355,669.48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7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珀莱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34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76,7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938.6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761.3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11月9日出具天健验[2017]449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吴兴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投资金额,公司将通过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2017年11月2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217,355,669.48元,本次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17,355,669.48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8433号《关于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实际已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7年11月2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217,355,669.48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7]8433号《鉴证报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17,355,669.48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7]第8433号专项鉴证报告,认为珀莱雅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珀莱雅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2、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8433号《关于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7,355,669.48元置换前期已投入的等额自筹资金。

3、监事会意见

本次资金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珀莱雅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珀莱雅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投项目的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

3、珀莱雅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4、珀莱雅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国信证券对珀莱雅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报备及上网文件

(一)《第一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第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关于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8433号)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05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17-009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资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在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提请授权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7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珀莱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34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76,7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938.6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761.3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11月9日出具天健验[2017]44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吴兴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

三、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及本决议有效期内,该35,000 万元额度可滚动使用。

2、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以上投资产品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投资期限:自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6、实施方式: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投资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7、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商业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2017年12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提请授权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收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查阅了珀莱雅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监事会资料和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后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国信证券对珀莱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上网文件

(一)《第一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第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17-010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在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现金管理实施单位: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2、现金管理额度: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

4、投资期限:自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投资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管理层审批。

(3)财务部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律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报备/上网文件

(一)《第一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05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17-011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2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2月2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8号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A座D区16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2月29日

至2017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方式:

(1)参会登记时间:2017年 12月27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8号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A座D区16楼会议室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办法:

联系人:张叶峰联系电话:0571-87352850

传真:0571-87352813电子邮件:proya-group@proya.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教工路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A座D区16层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3日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