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00432 证券简称:*ST吉恩 公告编号:临2017-089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7年10月18日、2017年11月28日、2017年12月1日披露了控股子公司通化吉恩镍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的诉讼及诉讼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17-074号)、《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临2017-083号、临2017-084号)。今日,公司收到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4日发出的[2017]吉05执11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主要裁定内容如下:
一、冻结被执行人公司在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0720302011016600000335存款人民币500,000元;
二、冻结被执行人公司在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0720302011016600000348存款人民币500,000元;
三、冻结被执行人公司在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0720302011016600000371存款人民币1,342,706.46元;
四、冻结被执行人公司在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0720302011016600000380存款人民币1,813,075.31元;
五、冻结被执行人公司在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开发区分理处账号0720322091016600000088存款人民币600,000元;
六、以上款项的冻结期限为一年。
公司将会密切关注相关诉讼案件并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