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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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7-088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12月7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12月13日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董事会办公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39,003万元。董事会认为,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详见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华普天健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人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7-089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12月7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于2017年12月13日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瑞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39,003万元。

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7-090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9,003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91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1日公开发行了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59,003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11月7日汇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审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5242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自筹资金已投入金额及拟置换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进行部分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7]5332号)截至2017年10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03,238,969.06元。本次置换金额为390,030,000.00元。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公司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2、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5、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7]5332号),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人民币39,00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39,003万元。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90,030,000.00元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以募集资金390,030,0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90,030,000.00元已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法规、规章要求。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5、《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