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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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7-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公告编号:2017-057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1,310,8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752%。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2月18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11月21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14]1218号《关于核准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刘开同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科金财”)向天津滨河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河数据”)发行3,921,833股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天津滨河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河创新”)股权,并向杨承宏、赫喆、谢晓梅、周惠明、张伟和吴红心非公开发行11,733,568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上述股份已于2014年12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并于2014年12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于2015年3月20日实施完毕。转增完成后,滨河数据持有的公司股份增至7,843,666股,杨承宏持有的股份增至6,309,660股,赫喆持有的股份增至4,223,378股,张伟持有的股份增至3,959,418股,周惠明持有的股份增至3,959,418股,吴红心持有的股份增至2,615,616股,谢晓梅持有的股份增至2,399,646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及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滨河数据承诺,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和质押。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股份质押,需获得中科金财实际控制人书面同意方可执行。

锁定期内,如因中科金财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而增持的中科金财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限的约定,但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募集配套方杨承宏、赫喆、谢晓梅、周惠明、张伟和吴红心承诺,本人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中科金财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36月内不得转让,由于中科金财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中科金财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

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中科金财股份可自行处置,但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1,310,8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752%。;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4,673,8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46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7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四、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