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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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公告编号:临2017-060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决议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江南德瑞斯(南通)船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南德瑞斯(南通)船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的贷款担保,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贷款人为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4.5675%,贷款期限为2017年12月13日起至2018年12月12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一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61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南德瑞斯(南通)船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德瑞斯)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江南德瑞斯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公告日,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在股东大会批准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南德瑞斯为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向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一笔5,000万元贷款于2017年12月13日到期。因业务发展需要,现江南德瑞斯向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续贷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17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12日。该笔贷款属于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项下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笔贷款将由公司提供担保。

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已经授权公司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前为江南德瑞斯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的贷款担保。截止公告之日(含本次担保),本公司为江南德瑞斯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在股东大会批准总额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南德瑞斯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华海船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华海”)的控股子公司,中船华海直接持有江南德瑞斯股权比例为50%,上海德瑞斯华海船用设备有限公司(中船华海持有上海德瑞斯华海船用设备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50%)持有江南德瑞斯股权比例为40%,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持有江南德瑞斯股权比例为10%,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为公司的关联企业,公司对江南德瑞斯的生产经营及日常管理有实质性控制权,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江南德瑞斯总资产46,388.09万元,负债总额38,464.36万元,资产负债率82.92%;实现营业收入10,449.31万元,净利润-5,200.80万元。

截止2017月11月30日江南德瑞斯总资产45,721.05万元,负债总额40,989.52万元,资产负债率89.65%;实现营业收入12,137.31万元,净利润-3,192.2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0,989.52元,其中短期借款33,000.00万元(未经审计)。公司对江南德瑞斯提供本次担保实际生效后,公司共计为江南德瑞斯提供担保金额为30,000.0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若甲方同意债权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若主合同借款人已归还借款,则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完毕止。

金额:5,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由于江南德瑞斯存在生产经营资金融资需求,为保障江南德瑞斯日常生产经营高效、顺畅,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江南德瑞斯在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

江南德瑞斯主要经营业务为船用舱口盖的制造及销售,主要客户对象为公司的关联船舶制造企业,江南德瑞斯本次借款主要用于其日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借款对江南德瑞斯生产经营有直接的影响,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审慎、合适的。

在本担保中,被担保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符合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共为江南德瑞斯提供担保总额为3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九院”)对扬州三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中船九院的下属公司)实际已提供担保金额为36,00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船九院对外提供担保总金额为6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18.21%,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江南德瑞斯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