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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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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临2017-077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2月13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沈汉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书面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政府”签署“好莱客(湖北)定制家居工业4.0制造基地项目”投资合同。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签署项目投资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9)。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亿元在湖北省汉川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好莱客创意家居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签署项目投资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9)。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第六次会议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授权公司董秘办办理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7-080)。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4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临2017-078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7年12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2017年12月13日上午11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华军先生主持,公司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会议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政府”签署“好莱客(湖北)定制家居工业4.0制造基地项目”投资合同。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签署项目投资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亿元在湖北省汉川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好莱客创意家居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签署项目投资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9)。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14日

报备文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临2017-079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签署项目投资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好莱客(湖北)定制家居工业4.0制造基地项目

投资金额:

1、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政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项目投资合同,计划总投资金额约为人民币20亿元。

2、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亿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好莱客创意家居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湖北好莱客”)。

特别风险提示:

本项目投资合同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投资合同能否生效存在不确定性。投资项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投资强度、税收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新建项目方式与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政府签订“好莱客(湖北)定制家居工业4.0制造基地项目”投资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合同”),该项投资的计划总投资额为20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为推进公司“好莱客(湖北)定制家居工业4.0制造基地项目”的实施,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3亿元人民币在湖北省汉川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好莱客。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及审批程序

2017年1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好莱客,并与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政府签订“好莱客(湖北)定制家居工业4.0制造基地项目”投资合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项下相关投资合同,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签署投资合同事项发表了明确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好莱客(湖北)定制家居工业4.0制造基地项目

(二)建设周期:不超过5年。

(三)项目金额:总投资约2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5亿元。

(四)预计产能:项目竣工满产后,预计年生产衣柜1,000万平方米,厨柜10万套,木门40万樘。

(五)项目选址:湖北省汉川市所辖园区,项目供地面积约1000亩整片连续工业用地(项目选址以规划部门出具的红线图为准),该项目一次性规划分两次供地、分期实施。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性质为工业出让用地,使用年限50年。

(六)主要经济指标:项目竣工满产后,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年税收强度不低于12万元/亩。

三、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2017年12月13日,公司与汉川市人民政府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投资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汉川市人民政府

乙方: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湖北汉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甲方责任

1、甲方成立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配合乙方按项目筹建进度做好项目立项、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土地不动产证的办理及行政事业性审批手续等,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的正常施工秩序。

2、甲方将选址地块按照投资合同约定的“项目选址地块地质保障”要求交付乙方,选址地块交通和电力等设施需满足乙方项目落地要求并符合开工建设条件。

3、甲方应在乙方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后7日内,出具规划红线图,便于乙方申报土地办证、规划、设计及建设工作等。

4、甲方确认本合同是在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在充分评估乙方条件后确认乙方项目的落地和实施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要求,基于上述基础,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支付预付款前,甲方所成立的专门工作小组应当对本合同项目完成全面的调研和了解,对涉及到如施工/环保/安监/安评等可能导致乙方项目不能正常启动的情况进行充分评估以及就相关可能导致乙方项目不能实施的问题向乙方进行明确的告知。

5、甲方指定丙方作为合同执行主体,负责项目的全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接协商、奖励资金落实以及优惠政策兑现等。

6、如甲方不能履行上述义务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在办理完《不动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环境评估报告齐全之日起,2个月内主体工程进场施工,自开工建设之日起5年内完成项目建设。

2、项目全部投资完成后,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15亿元,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连续六年年平均税收不低于12万元/亩。

如遇到自然与市场不可抗力,或遇国家政策重大调整的情况可酌情降低,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项目必须遵守国家环保和安全政策,项目必须依法办理环保部门、安监部门的环评、安评审批。

4、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1年内,乙方原则上不得转让项目。若在上述期限内,乙方子公司不能正常生产经营且无第三方承继的,甲方有权回收土地使用权并向乙方退还土地实际成交价款,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给予积极支持。如有第三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承继本合同中乙方权利义务的,且经甲方同意的,乙方可以转让项目。

5、乙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向甲方提出终止项目投资建设并请求退还土地的,经甲方批准后,由甲方全额退还土地实际成交价款后回收土地使用权,项目土地范围内乙方已建或在建的建筑物以及附属设施甲方可不予补偿,并可要求乙方清除相关建筑以及附属设施,同时恢复土地平整;但甲方愿意继续利用相关建筑或附属设施的,与乙方另行协商。

(四)丙方责任

丙方作为甲方指定的合同执行主体,负责项目的全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接协商、奖励资金落实以及优惠政策兑现等。

(五)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项目总投资额、固定资产投资额均指含税金额;本合同涉及12万/亩的年税收,包含乙方实缴入库及代扣代缴入库的所有税金。

2、因本合同书引起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由于不可抗力或国家重大政策调整造成的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条款不能履约,双方协商解决有关事宜。

4、甲方同意,乙方的子公司成立后,本合同乙方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将概括性地转移至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设立的子公司。

5、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章且经乙方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建设好莱客(湖北)定制家居工业4.0制造基地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及发展布局,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当地区位优势,完善公司的战略布局和产能布局,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

根据双方签署的投资合同,公司固定资产(厂房、办公楼、设备等,以会计准则确定为准)投资达到3亿元以上后,汉川市人民政府将根据投资合同约定,按公司上述固定资产投资额5%的标准给予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补助金额合计总额最高不超过8000万元。另外,公司在企业税收、高管及人才、物流成本、企业融资发债等方面均可根据投资合同约定享受相应的优惠奖励、返还或补助。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本投资合同的生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合同是否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项目建成后,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将对现有的管理体系、管理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和市场政策等方面的风险因素。

(三)本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将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增加财务风险;此外,本项目投资总金额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四)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双方将就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商议和约定,未来合同履行以及本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可能面临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工程施工周期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还存在因政府政策变化而导致合同修改、取消的风险。

(五)投资项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投资强度、税收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鉴于项目选址地块交付进度与交付时间、相关报批事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投资项目经营生产造成不确定性影响,可能面临经济效益不达预期、投资短期内未能获得投资回报等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4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与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政府签署的《投资合同书》

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2017-080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2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2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20号三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2月29日

至2017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端木梓榕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同日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权激励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81)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11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上述第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12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17年12月28日17:0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17年12月28日(星期四)8:30-11:30、14:00-17:00

4、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20号三层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20号三层

邮编:510665

电话:020-89311882;传真:020-89311899

联系人:甘国强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临2017-081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的公开征集投票权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17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端木梓榕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端木梓榕作为征集人,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披露,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1.1 中文名称: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1.2 设立日期:2007年4月9日

1.3 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连云路8号

1.4 股票上市时间:2015年02月17日

1.5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1.6 股票简称:好莱客

1.7 股票代码:603898

1.8 法定代表人:沈汉标

1.9 董事会秘书:邓涛

1.1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20号三层

1.11 邮政编码:510665

1.12 联系电话:020-89311886

1.13 传真:020-89311899

1.14 互联网网址: www.holike.com

1.15 电子信箱:ir@holike.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披露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80)。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端木梓榕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端木梓榕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中山大学,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产权交易所专家委员会委员,香港大学进修学院兼职讲师。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17年12月22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7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秘办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秘办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甘国强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20号三层

邮政编码:510665

联系电话:020-89311886

传真:020-8931189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征集人:独立董事端木梓榕

2017年12月14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的公开征集投票权公告》、《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端木梓榕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