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7-119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2月12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参与竞拍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NH020201单元17-01地块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7-12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行审议程序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之前,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7-120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参与竞拍
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NH020201单元17-01地块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竞拍标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NH020201单元17-01地块。
●本次竞拍结果:公司全资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功竞得上述地块,成交总价为人民币14,676万元。
●本次竞拍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竞拍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竞拍实施经审议的程序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授权全资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本次竞拍,授权竞拍金额为不高于人民币14,676万元。
●本次竞拍的目的和意义: 本次竞拍是上市公司坚持在全国重点准入城市的住宅、商办用地进一步向纵深发展,加大土地储备力度,意在布局企业未来战略转型发展。
●本次竞拍结果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竞拍结果对上市公司未来的社会效益、品牌效益、经济效益都有积极的意义,短期内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竞拍情况概述
(一)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批准,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决定于2017年12月12日上午9:30以“挂牌+现场竞价”相结合的方式出让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NH020201单元17-01地块(下称“本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获悉之后对该地块进行考察和可行性研究,并于2017年12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参与竞拍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NH020201单元17-01地块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全资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农房集团”)参与此次竞拍,授权竞拍金额为不高于人民币14,676万元。
(二)根据2017年12月12日上海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与农房集团签订的《成交确认书》(沪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挂字201714502),确认了农房集团成功竞得本地块(地块公告号:20171450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总价为人民币14,676万元。当日,农房集团严格按照规定与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竞拍未构成关联交易,且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竞拍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出让方情况介绍
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性质:政府组织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2号楼
(二)竞买人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798号208室
成立时间:1988年05月14日
法定代表人:沈宏泽
注册资本:11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企业投资、国内贸易(除国家专项外)、集团内资产清理、土地资源的开发、置换、租赁、转让、房地产开发及与房地产开发的相关项目,房地产咨询(不得从事中介),附设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本公司占农房集团100%的股权。
三、竞拍标的基本情况
(一)竞拍标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1、地块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NH020201单元17-01地块(公告号:201714502);
2、四至范围:东至:17-03地块,南至:17-02和17-03地块,西至:墩祥路,北至:永晨路;
3、土地总面积:40,764.50平方米;
4、出让面积:40,764.50平方米;
5、土地用途:动迁安置房;
6、出让年限:70年;
7、绿地率:不小于35%,其中集中绿地率:不小于10%;
8、容积率:1.8;
9、住宅中小套型比例: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80%,计58,700.88平方米以上(中小套型住宅设计建筑标准为:多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
10、交地状况:净地;
11、其他: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和管线等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有关搬迁或拆除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二)竞拍标的获取方式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挂牌+现场竞价”相结合的方式出让,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买申请人应当具备由招拍挂办公室盖章确认的经当地人民政府认定的该地块委托建设意向文件复印件。
2、竞买人应自2017年12月12日9:30起至14:00止的业务办理时间至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挂牌。
3、本地块挂牌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14:00。
4、挂牌时间截止后,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若挂牌期间无有效报价的,挂牌不成交;若挂牌期间有有效报价的,挂牌截止时的最高有效报价为竞得价格,最高有效报价的报价者即为竞得人。
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5、本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14,676万元。
四、本次竞拍实施经审议的程序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2月12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董事会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参与竞拍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NH020201单元17-01地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本次竞拍的目的和意义
本次竞拍是上市公司坚持在全国重点准入城市的住宅、商办用地进一步向纵深发展,加大土地储备力度,意在布局企业未来战略转型发展。
六、本次竞拍结果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拍结果对上市公司未来的社会效益、品牌效益、经济效益都有积极的意义,短期内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七、备案文件
(一)浦东大团镇地块《成交确认书》;
(二)浦东大团镇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