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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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复牌公告

2017-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87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因拟披露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避免股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锦龙股份,股票代码:000712)自2017年12月12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2017年12月13日,本公司收到广东诚展律师事务所发来的《告知函》,《告知函》称,广东诚展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律师作为本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原董事长杨志茂涉嫌单位行贿一案的辩护人于2017年12月13日前往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参加了被告人杨志茂单位行贿一案的公开宣判,签收了《刑事判决书》[(2017)桂71刑初2号]。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志茂单位行贿罪罪名成立,杨志茂具有依法可以减轻处罚或免于处罚和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综合有关法定和酌定情节,杨志茂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依照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文以及有关司法解释,判决被告人杨志茂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经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锦龙股份,股票代码:000712)自2017年12月14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