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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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17-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17-069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其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广涛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1875%,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25%)。

2017年10月26日,公司收到刘广涛先生递交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刘广涛先生于2017年10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375%,占其持有公司股份18.3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

2017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刘广涛先生递交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刘广涛先生于2017年12月1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50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8.16%)。截止本公告日,其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已披露的股东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2、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刘广涛先生减持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刘广涛先生减持情况与公司2017年9月12日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减持差异情况;刘广涛先生的减持方式、数量符合其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三、备查文件

刘广涛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