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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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2017-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公告编号:临2017-134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资产收购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7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12日起继续停牌,公司股票预计自2017年4月27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因本次重组事项涉及多个机构的审批,相关工作较为复杂,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26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2017年6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商讨和完善所需时间较长,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法律等工作量大,有关各方需对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充分尽职调查,董事会同意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26日起继续停牌。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26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2017年7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因本次交易程序复杂,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大,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须经国防科技部门事前审批,公司预计无法于首次停牌后3个月内复牌。该议案于2017年7月25日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26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两个月。2017年9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因公司重组涉及跨国军工行业,须履行的审批程序较为复杂,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26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延期复牌时间不超过两个月。该议案于2017年10月11日经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26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两个月。2017年11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由于本次重组涉及跨国军工行业,相关核证资料的获取所需要经历的流程远复杂于一般企业或实体。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11 月 27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延期复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该议案于2017年12月8日经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27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资产重组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批复》(京军工[2017]125号),经报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简称“国防科工局”)批准,国防科工局原则同意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同时,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各方仍在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其他相关工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目前各项工作还在推进过程中,重大事项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公告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0485证券简称:信威集团公告编号:临2017-135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2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7号楼信威大厦一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余睿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1人,公司董事长王靖,董事蒋伯峰、吕东风、程宗智,独立董事罗建钢、王涌、刘辛越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公司监事段茂忠、刘力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铮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裁余睿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北京信威为香港信威向澳门国际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的表决结果符合审议特别决议事项的要求,获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票数同意,该议案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涛、赵叶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议案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