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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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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176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5日召开。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177号公告。

关联董事贺怀钦先生、崔红松先生、薄光利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2017-177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联集团”)拆借资金预计额度需增加10亿元。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关联交易的情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贺怀钦先生、崔红松先生、薄光利先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其余6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原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2017年1-9月执行情况

注: 2017年7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收购巩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热力”)51%股权,中孚热力成为中孚电力的全资子公司,目前已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相关信息详见公司2017年6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收购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6号)

(三)本次增加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情况

(四)本次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主要原因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主要是2017年度公司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公司资金需求量较大,控股股东豫联集团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发展,提高自身资金利用效率,遂决定向公司增加拆借资金额度。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豫联集团成立于1997年12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4,314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铝深加工,发电,城市集中供热等。其为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公司53.92%的股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租用控股股东豫联集团办公楼。公司自2008年至今一直租用豫联集团办公楼,双方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为便于公司行政部门日常办公,豫联集团同意公司租用其位于巩义市新华路31号的办公楼部分楼层,面积约1,720平方米,经协商,豫联集团同意以0元/年租出以上办公场所。详细内容及条款,均以公司与豫联集团签署的《房屋租赁协议》约定。

2、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2017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向控股股东豫联集团拆借资金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资金,单笔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单笔期限不超过1个月。拆借资金的利率水平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以上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的稳健发展,增强公司的现金流,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与上述单位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时,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并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并以协议形式约定相关条款,将使关联交易的风险得到良好控制。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是交易方充分利用了各自所拥有的资源和资金优势,在确保生产经营正常开展的同时,降低费用、实现双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关联交易。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前,公司已征求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就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的意见,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合同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做出的,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

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交易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公司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178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白学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2017-179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十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2月27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7年12月12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53.92%股份的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17年12月1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2017年12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177号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7年12月1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12月27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2月27日

至2017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第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关联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5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