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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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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7-092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5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公司11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通知及文件于2017年12月12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的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2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公司商业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的关联交易议案》

董事会同意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认购“泰康——金融街上海火车站北广场D地块商业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以下简称“债权投资计划”),认购金额8亿元,债权投资计划存续期间,公司累计向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利息总额不超过2.24亿元。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公司商业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金石融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北京长安永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金石融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成立北京长安永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最终工商设立登记为准),持股比例100%。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金融街武汉置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增加2017年公司项目投资年度权益投资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2017年公司项目投资年度权益投资额度至260亿元。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参与竞价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股权。如竞价成功,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7-093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公司商业不动产债权投资

计划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融御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御置地”)委托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资产”)发行“泰康—金融街上海火车站北广场D地块商业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以下简称“D地块债权计划”)。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健康保险”)拟认购D地块债权计划8亿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和谐健康保险所持公司股权比例为15.88%,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谐健康保险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和谐健康保险认购公司D地块债权计划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2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公司商业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的关联交易议案》,批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上官清女士、赵泽辉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壳,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847688429

法定代表人:古红梅

注册资本:89亿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1号楼8层

主要办公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1号楼8层

主要股东:和谐健康保险主要股东为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5.17%;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99.984%的股份)分别持有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48.92%和48.64%股份。

经营范围:各种人民币和外币的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与国家医疗保障政策配套、受政府委托的健康保险业务,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及代理业务,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资金运用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和谐健康保险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良好,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54亿元,净利润22.52亿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和谐健康保险资产总额2,488亿元,负债合计2,312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76亿元。

三、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和定价原则

(一)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

本次D地块债权计划规模16亿元,债权计划存续期5年,和谐健康保险拟认购8亿元,满3年双方均可选择提前终止。和谐健康保险作为投资人,收益率为5.6%/年,债权计划存续期间公司将通过泰康资产向和谐健康保险支付不超过2.24亿元的利息。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D地块债权计划目前已发行4.6亿元,为市场独立第三方投资人认购,认购条件与和谐健康保险相同,均为存续期5年,收益率5.6%/年,满3年双方均可选择提前终止。本次交易价格公允。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泰康资管发行D地块债权不动产投资计划,为公司日常融资活动。泰康资管发出募集说明书后,和谐健康保险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与其他独立第三方投资人按照相同条件认购本次D地块债权不动产投资计划,为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下的商业行为。此次关联交易事宜,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五、2017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和谐健康保险未发生关联交易,与和谐健康保险控股股东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额为2,800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上述关联交易,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必要的融资活动导致的行为,和谐健康保险按照与其他独立第三方投资人相同条件认购本次公司委托发行的D地块债权不动产投资计划,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上述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决策程序依法合规。

七、公司董事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合理、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6日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交的有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询的基础上,基于我们个人的客观、独立判断,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公司商业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必要的融资活动导致的行为,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与其他独立第三方投资人相同条件认购公司本次委托发行的“泰康—金融街上海火车站北广场D地块商业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上述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决策程序依法合规。

独立董事签名:

林义相 牛俊杰 杨小舟

2017年12月15日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前

认可的书面意见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将于2017年12月15日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公司商业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的关联交易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对该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融御置地有限公司委托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泰康—金融街上海火车站北广场D地块商业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以下简称“D地块债权计划”)。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健康保险”)拟认购D地块债权计划8亿元。

由于和谐健康保险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谐健康保险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其认购D地块债权计划构成关联交易。

我们于董事会前对该交易事项进行了调查,查阅了相关文件,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融资活动导致的交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定价原则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对本次关联交易给予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林义相 牛俊杰 杨小舟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