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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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7-152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2月11日,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2017年12月15日上午10点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郝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8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大永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宜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简历:

王大永先生,男,1975年生,本科学历。曾任山东恩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行政总监,青岛亚星置业有限公司人力行政总监,冉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王大永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