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17-051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1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2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贾浚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解除〈对旗瀚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的议案》。
因对旗瀚科技有限公司后续发展方向、机构组织人员及管理权限存在分歧,协议各方一致同意解除《对旗瀚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解除增资协议的公告》(2017-05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17-052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增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1.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10月9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增资旗瀚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拟对旗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瀚科技”)现金增资2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增资旗瀚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2017-027)等相关公告。
2. 因协议各方对旗瀚科技后续发展方向、机构组成人员及管理权限划分等问题存在显著分歧,各方经协商达成共识,决定解除《对旗瀚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与旗瀚科技、林绿德等原协议各方签署了《关于解除〈增资协议〉的协议书》。
3. 《解除〈增资协议〉的协议书》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解除协议主要内容
1. 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原《增资协议》于本解除协议生效之日解除,各方终止增资协议的履行,并基于增资协议的一切权利义务归于消灭;
2. 各方均放弃基于增资协议而可能享有的一切法律追诉权,不得就增资协议向合同其他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追究任何责任;
3.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本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后生效;
4. 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
三、解除协议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因各方对旗瀚科技后续发展方向、机构组成人员及管理权限划分等问题存在显著分歧,协议各方尚未实际履行协议。为解决问题,经各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原协议。原协议约定的公司股权投资比例为10%,未对标的公司实施重大影响,解除增资协议亦不会对公司构成重要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解除《对旗瀚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是协议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解除增资协议。
五、监事会意见
基于客观存在的问题,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对旗瀚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解除增资协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解除〈增资协议〉的协议。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17-053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12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2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内容:
审议通过《关于解除〈对旗瀚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的议案》。
基于客观存在的问题,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对旗瀚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解除增资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17-054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控股股东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动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如下:
一、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的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公司控股股东江动集团持有的369,704,700股公司股份被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委托日期2017年12月13日,轮候冻结期限为36个月。
截至目前,江动集团共持有369,704,7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058%。江动集团所持股份此次被司法轮候冻结369,704,7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6.058%。
该事项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未能妥善解决,有可能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