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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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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17-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公告编码:2017-107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徐玉锁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徐玉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0,426,913股,持股比例24.39%。徐玉锁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79.5万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远望谷”)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徐玉锁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前述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479.5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区间:视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2017年7月24日,因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徐玉锁先生出具了《关于持有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不存在减持计划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鉴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望谷”)拟进行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认购方之一陈光珠与本人为远望谷实际控制人且为夫妻关系,截至目前,本人徐玉锁直接持有远望谷180,426,913股股票,占远望谷总股本的24.39%,基于此,本人现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与保证:

(一)本人承诺就所持有的远望谷股票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发行期首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亦承诺不进行减持。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远望谷所有。

(二)除本人现直接持有远望谷180,426,913股股票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持有远望谷股票,不存在减持情形。

(三)股份发行结束后,如由于远望谷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使本人被动增持的远望谷股份亦应遵守本承诺有关不进行减持的约定。

在此期间后,本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2017年7月27日,公司将上述承诺在深交所网站、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公开披露(2017-072号《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认购对象出具承诺的公告》)。

2017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公告》。自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以来,再融资监管政策、资本市场环境和融资时机等因素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综合考虑内外部各种因素,经反复沟通论证,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报文件,上述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2017年1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7〕836号),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综上所述,鉴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终止,徐玉锁先生所出具的有关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减持计划的承诺也随之失效。

徐玉锁先生也不存在其他正在履行中的、与股份变动有关的承诺或声明。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徐玉锁先生之前已出具并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徐玉锁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徐玉锁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徐玉锁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