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泽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广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86
上海广泽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广泽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并于2017年5月16日披露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修订稿)》。经自查,公司发现已披露的年度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项目下“5、关联交易情况”中的部分内容和表单数据不准确,现予以更正。
除以下更正外,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本次更正也不会导致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的数据发生变化。
一、对年度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项目下 “5、关联交易情况”之“(4)关联担保情况”中的“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部分的更正。
更正前: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后: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对年度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项目下“5、关联交易情况”之 “(5)关联方资金拆借”部分的更正。
更正前: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与关联方的资金拆借到期日均未进行明确约定。
更正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 2016年,公司共支付因资金拆借产生的利息20,360,825.67元,其中向吉乳集团支付利息81,055.00元,向华联股份支付利息20,279,770.67元。
三、对年度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项目下“5、关联交易情况”之 “(8)其他关联交易”部分的更正。
更正前: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进行资产置换后,对关联方山东华联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利息支出共计9,274,996.28元。
更正后: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5月,吉乳集团为本公司代付审计费用200,000.00元。
四、对年度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项目下“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部分的更正。
更正前:
(1)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本期期初山东华联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合并范围内,因此本期期初与其之间的39,000.00万元借款已作抵消,本期资产置换后不再山东华联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子公司,作为本公司其他关联方。
更正后:
(1)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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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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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期期初山东华联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合并范围内,因此本期期初与其之间的39,000.00万元借款已作抵消,本期资产置换后山东华联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是本公司子公司,作为本公司其他关联方。
2、沂源县鲁村煤矿有限公司、淄博华联实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原最终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2016年重大资产置换实施完毕后,山东华联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沂源县源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已不在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故对上述两家公司的应付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0。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二次修订稿)》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对于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更好的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广泽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8日